
公司概况
税源集团创立于2008年,是山西省代理记账行业协会会长单位,是国内首家服务于政府和企业的一站式、全链条、系统化的集团公司。税源集团以财税法为主线,为企业提供“税筹划、运筹划、企筹划”三大模块服务,涉及税收规划、财务诊断、财务外包、税务服务、审计鉴证、合规评估、法律服务、企业培训、资质办理、人资规划、知识产权、品牌策划、招商引资、政府第三方服务、绩效评审、企业办公选址、项目孵化、资产管理、企业上市、企业改制等等。
随着业务发展,陆续成立大同、左云、灵丘、朔州、代县、定襄、小店、杏花岭、娄烦、晋源、长治、高平和沁水等五十余家分公司,整体办公面积9500多平,员工700余人。集团目前控股、参股企业三十余家,包含有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人力资源、商务秘书、企业管理、资产评估等类型,先后整合了投资公司、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知名院校、企业孵化园等十余家优秀服务单位,为行政事业单位、工业制造业、农业、新能源、科研、公益、医疗、房地产、法律、金融、物联网、区块链技术等行业提供细分服务,并结合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研究成果,为企业持续提供具有前瞻性、创造性、针对性和实用性的解决方案。
“专业无极限,极致有税源”,税源人将继续弘扬“鲁班精神”,不断提升核心专业能力,持续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模式,打造行业标杆!
税源集团将继续坚定不移地实施“立足太原、面向山西”的发展战略,统一品牌和专业输出,真正赋能财税同行!我们与用友政务、畅捷通联合搭建“禹企同欣大数据服务平台”,积极参与财政部开展的“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和“小微企业会计数据增信分类标准应用试点”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我们致力于做行业数字转型路上的“开路先锋”,打造行业命运共同体!
我们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凭借过硬的专业素质,通过提取并分析各行业的经营数据,从而优化企业内部管理,提升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早日实现数字化经营,为山西经济高质量发展赋能助力!
公司寄语
尊敬的财税家人:
您好!
2022年,我省推进产业转型和数字转型“两个转型”的战略任务,进一步明确了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主攻方向。对于代理记账行业来说,数字化转型已经从“必要”走向“必须”,行业的未来是数字转型,未来的行业是数字化,我们必须在代账行业数字化转型之路上奋力跑出加速度,整体上重塑行业形态、激发发展内生动力,规范内部管理和工作流程,降低人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质量。
“禹企同欣大数据服务平台”是代理记账行业数字化转型的一次勇敢尝试,是省财政厅“云会计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重要举措的积极落实。平台与用友政务、畅捷通、华为云计算、阿里云、深圳迪博、华远陆港、各大银行以及国内省内知名的会所、律所、评估所等20多家优质友商达成合作,共同打造一个服务企业生命全周期的数智化平台,同时为省内代账机构的数字化转型构建一个开放、合作共赢的新生态圈。
平台的建成能够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市场主体倍增、用专业的技能服务我省特色专业镇的企业,更能发挥我们中介的力量,来推动落实招商引资工作。其次,通过平台赋能代账机构,可以专业的、标准化的为企业进行账务处理,用我们服务企业的数据赋能企业,帮助企业增质增效,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同时推动企业合规发展,达到市场主体的量质齐升,真正意义上实现政府、中介、企业的三方共赢。
今天我们并肩携手,共话数字化转型之路、共商行业发展大计、共谋强强合作新篇,明天我们定会向政府建言献策,为企业增效赋能,促行业数字转型,做出卓越的贡献!
谢谢!
山西税源财税法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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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目标
2024年4月1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选择部分地市启动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依托全国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结算信息系统,实行试点地市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工伤医疗费用、住院工伤康复费用和辅助器具配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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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八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推进会议在北京召开。那么,本次会议传达了哪些信号?2024年重点打击哪些领域?企业财税合规又该如何开展呢?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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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2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对2023年度个税汇算服务与征管事项进行了明确。

近日,山西省统计局公布了山西省内11个市2023年经济数据。从经济总量看,2023年省会太原市GDP为5573.74亿元,位列各市第一位;从经济增速看,临汾市GDP增速达到了7.6%,全省领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部分税前扣除项目有比例要求,下面就为大家梳理一下最新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各种比例,有需要的小伙伴们记得收藏~

1月16日下午,山西税源财税法大数据集团党支部与山西综改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党支部在税源集团党建室进行党建联建活动,第一税务所党支部书记刘晓洁及税务所全体党员、税源集团董事长李艳、税源集团支部书记及支部成员、公司业务骨干等共计二十余人参加了联建活动。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费服务和征收管理保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温馨提醒:税务机关每年4月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为纳税人提供自我查询服务。如果您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别忘记在12月31日前申请复评哦~
什么是纳税信用管理?
纳税信用管理,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信息开展的采集、评价、确定、发布和应用等活动。

随着税收大数据不断发展,金税四期的全面落实,税收政策不断完善且税收监管不断加强,企业财税合规已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课题。那么,企业财税合规究竟应该关注哪些方面呢?

为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精神,税务部门不断拓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扩大跨省经营企业全国通办涉税涉费事项范围,持续改进办税缴费方式,切实减轻办税缴费负担,更好服务经营主体发展,并根据最新政策及业务调整情况,及时更新《“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清单》。现将更新后可在网上办理的233项“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予以公布。

财会〔2023〕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提高代理记账工作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代理记账工作的意见》,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加强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代理记账机构 开展代理记账业务,保障代理记账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 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 规范。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引导金融机构树立“一视同仁”理念,持续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全国工商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支持民营经济的25条具体举措。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和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规定,切实增强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禁止或有收费行为,避免因利益冲突对审计质量产生不利影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政策执行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享受主体
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今年以来,多项税费优惠政策延续、优化、完善,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我们对其中涉及印花税的减免税优惠政策进行了整理,一起来学习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
2023年11月3日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取消和调整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等领域33个罚款事项,其中,取消16个罚款事项,调整17个罚款事项。这些罚款事项主要集中在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领域,取消和调整的目的是为了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哪些罚款事项被取消?哪些罚款事项有调整?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央宣传部公告2023年第71号
为进一步支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现将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可以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一)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享受主体
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
优惠内容
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符合条件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以下简称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24个月)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