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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需要注意哪些内容?

 

2024年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即将开始,申税小微总结了有关易错点,一起看看吧!

易错点1

预缴申报表资产总额的单位为万元,而非。比如,企业资产负债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1,000,000.00元,在预缴申报表中应正确填写为100.00万元。

易错点2

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应填报包括分支机构在内的所有从业人数。

 

易错点3

要注意,预缴申报表中营业收入数据应与利润表保持一致。不应将利润表中的营业外收入等损益类科目数据加和后填入预缴申报表中的营业收入行次。

易错点4

要注意,预缴申报表中营业成本数据应与利润表保持一致。不应将利润表中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等损益类科目数据加和后填入预缴申报表中的营业成本行次。

易错点5

误以为预缴申报表中第3利润总额等于第1营业收入减去第2营业成本。应注意,预缴申报表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并不存在表内计算关系,利润总额数据应与利润表保持一致。

易错点6

 

对于符合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软件集成电路企业等在内的税收优惠条件的企业,应注意在申报表中添加优惠事项行次,并准确填写减: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减:所得减免”“减:减免所得税额等子事项信息。特别说明,对于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等指标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系统将自动判别和填写相应优惠事项。
易错点7

比如,存在2023年度新设立分支机构、且分支机构2024年度不符合不就地预缴条件的企业,应及时更新汇总纳税总分支机构信息报告信息,并进行分支机构就地预缴申报,避免产生逾期申报的情况。

易错点8

纳税人需要完成上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后,预缴申报时才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且系统将自动计算和填写第9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栏次信息。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